1月7-8日,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9〕7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近期煤矿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608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近期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0〕676号)的文件要求,省安科院资中项目组会同煤矿相关行业专家,协助资中县应急管理局、资中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资中县公安局及国网资中供电公司对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岩井、资中县葫芦寺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寺煤矿进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企业的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对员工的复工复产岗前培训情况等,并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煤矿安全系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应急处置救援情况等多方面对企业开展了复工复产安全检查。检查组发现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均按“五落实”的要求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并进行了整改,对员工也进行了相应的复工复产岗前培训,安全系统等也运行良好,均具备复工复产条件。随后,企业负责人表示会严格按照检查组的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安全生产作业。
此次检查对企业提高自身风险管控能力,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起到了积极促进的作用。